请教关于丈夫和孩子继承,房屋归属和居住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00:59
请问妻子去世后,丈夫和孩子共同继承了财产,孩子已经满18岁,房子为夫妻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全家只有此一处房产,房子在妻子的名下,丈夫和孩子析产,房子属于孩子到那部分(大概是1/4左右),丈夫将之折成现金给了孩子(比如现房产值80万,孩子得到20万),那现在房子的产权归丈夫所有,那么现在丈夫是不是就可以叫孩子离开这个房子了?孩子还有没有在此房中的居住权呢?请具体分析一下这孩子有无居住权的理由以及所会涉及到的不同状况,谢谢!!
丈夫是孩子的继父,不过孩子很小,几岁的时候,他母亲和丈夫结婚的,丈夫要孩子走人,可孩子没有地方去呀,他需要在这房子住,丈夫跟孩子已经形成存在了实际意义上的父子关系,

首先:问丈夫那析产的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如是,他不止是今后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并且也完全有理由在原来的房子居住……当然,如果是双方关系不怎么好,并且孩子的存在影响了做丈夫将来的婚姻生活,而在孩子志气和自愿另行外住的情况下,孩子选择不和父亲同住那是他的自由!

丈夫将之折成现金给了孩子(比如现房产值80万,孩子得到20万),那现在房子的产权归丈夫所有,那么现在丈夫就可以叫孩子离开这个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