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的办理,过户与继承(多谢各位,不胜感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26:22
03年的时候在父亲单位以父亲的名义要了一套房屋,因为父母于99年已经分配了一套单位福利分房,所以这套是集资建房,与市场价基本等同。当时交费全是我一人所出,但是发票是父亲的名字。最近单位说准备办理房产证,所以想问一下:
1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直接写我的 或者我儿子的名字吗?
2 房屋已经入住近五年 可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 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3 因为父母年龄均已80高龄,如果两人过世,他们所住的房屋如果给我们子女共6人,是赠与合适还是继承遗产合适?(房屋目前价值约35万,99年所建
4 如果父亲过世,因母患精神疾病,本人与吾弟有争执,若本人所住房屋房权证没有办理,且发票均为父亲名字。若吾弟以房屋发票是父亲名字为由,认为本人所住房屋为父母共同财产应我们共同继承,(吾弟一向擅长投机倒把,花言巧语专空子)我目前该如果提前准备预防?

多谢!!不胜感激
我们所在城市规定个人不能办理房产证,单位由于领导的种种原因一直没办,办是肯定要办的,只是早晚的事情.我想问的是我们的房子发票写的父亲的名字,可以直接办我的名字吗?

本人帮你从法律方面分析一下:
1.房产发票开的是谁的名字房地局就按照发票办理谁的名字,如果你父亲还在世的话就好办一点.
2.如果是单位名义要的房子,那你就要找好房子的一切相关证明(如房产发票,单位开出的证明)去房地局,一般情况来说都是可以办理的!
3.如果是父母有一人在世那就好办一点,你可以已父母行动不便为由,让公证员去你家帮你做一下公证就可以了,到时候你自己完全可以拿着公证书去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是父母已经过世的话就比较麻烦了,有两种可能:⒈按照继承法父母名下的财产都由其下儿女(是直系亲属才称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房屋要买卖或抵押贷款,都需所有第一继承人到场签字才有效.
⒉那就是按照你所说的,买房子的钱都是你出的,你又不甘心让所有第一继承人都成为房子共同所有人,那你就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获得房子所有权了,那样很耗时间和精力,看你怎么选者了而且那样也容易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搞僵!
4.趁着你母亲还在赶快找朋友看看有没有认识公证处的人或是花点钱找关系,在你母亲清醒的时候作好公证,那样也省的你夜长梦多,肯定为了这事好几天没睡好了吧,最省钱有效的办法就是作公证,作完公证马上去办理过户别给别的第一继承人留什么空子和闲话!
祝你早日解除烦心事......解除了心事要记得请偶吃饭哦!呵呵....

1 当然可以,但是首先你跟你父亲商量一下,写入你的名字那么房子也就有你的一份的,法律上也就承认了。如果你不写,就算是你买的以后发生矛盾法律也很难给予支持的

2 要尽快办理,只有到有关机关正常登记这套房子才算是你们家的,法律才承认,这是防止一屋二卖的最好方式,你的父亲去办理最好

3 两种都是可以的,但是一般是继承比较普遍,除非留有遗嘱另外注明赠予,否则是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4 没有房产证,很可能房子都不会归属于你们父亲,更何况是你们兄弟。
如果办理好手续,房子归属你的父亲,首先看房产证上是否有你的名字,如果房子是父亲的看遗嘱,同时这份遗嘱是要有公证效力的。如果没有遗嘱,你和你的弟弟是应该平等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