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里面有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44:49
我才上班第2天公司就把合同交到了我手上 对公司还没怎么了解 还不知道能不能适应这个岗位就叫我签3年 前三月是试用期 我想问下是不是在试用期内双方不满意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为在合同书里就没写那么细 只说了合同从2008年10月1号到2011年9月30号 其中2008年10月1号到08年12月31号是试用期 我现在就比较担心到时候觉得这工作不合适因为和他们签了3年合同在试用期内想走都难了 还有要闻的是新合同法是不是规定在合约期内劳动者可以炒公司“鱿鱼”公司不能无故炒我 必须赔偿我违约金?

是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证明如劳动者符合条件或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节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时应向劳动者进行说明。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行使试用期合同的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