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29:32
各位法律方面的达人,偶想问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问题如下;
我2000年租用了一个单位的房子,合同上的期限为30年.房租费用5000元,去年因为物价上涨.我就和那个单位再签了一份为期为2007至2008年的合同,合同金额为8000元.今年再去交房租时.他又提出涨价..我想请问今年我的那份200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无助~~~~~~~~~~~~~~~~~~~~~~~~~
第二个合同上也没说上一个合同无效啊(当签订的新合同) 我今年再在第一份合同的基础上签一个补充合同.这样行不~~...(为什么当时第二个合同签订的不是在第一个合同基础上的补充合同)还有请问20年的期限是几几年规定的??谢谢各位

有效,但是与变更后的合同冲突的条款无效

你那份新协议对以前的协议是怎么处理和约定的,这个有关系,但倾向已经失效了,还有租赁时间最多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最长为20年,超过部份无效。
你于07年重新签订合同的,视为解除或变更原合同,00年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无效了,因为你的合同变更了,而且是你同意变更的

无效,因为你们已就新的条款达成新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