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辞职与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53:23
我是护士刚工作,到单位报导时就签了5年的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因为种种原因我递交了辞职申请,但因为当时人事科节休我给护士长打电话说要辞职后就离开医院。现在我要办手续,医院以我没有提前三天提出申请,连续旷工三天为由,让我交2000违约金。(就业协议中有写违约金2000,但是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我欲辞职,护士长和副护士长都知道,人事科也知道了此事,但是他们在那3天的时间内,没有任何人打电话让我去上班。(医院没有岗前培训也没有给我任何员工手册之类的东西)现在医院就以我三天旷工,认为我单方面违约,需按照就业协议交违约金2000.
我想知道,如果那三天没有上班是我单方面违约,那护士长、人事科等我的上司知道我没有上班却没有任何反应,例如打电话敦促我上班(她们有我电话,是专门要去,以便有工作需要便叫我去上班),是不是可以认为他们已经默认我的离职?
关于辞职,只有合同里写着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我理解的是辞职报告三天后办手续,医院非得咬住说这三天一定要上班。
人事科给我说基本工资是1500,可是合同上不给写,所有关于报酬的全划斜杠。而发工资的时候,基本工资栏只有700左右,其他加班费等加起来才1500.合同上的规定工作时间不超过40,可是我在轮转期内,一周至少60小时。我提出异议,他们说给了加班费,就是工资条上列的那栏里有数字。这样,算不算欺骗行为?

该认罚的认罚、该维权的维权
旷工认罚,这是违纪,但不是辞职的违约理由,试用期辞职是你的基本权力
周加班达到20小时,请按照你的工作时间记录比较劳动法41条,可申诉单位的违法行为
加班工资计算口径是否全法?
是否试用期内缴了社会保障?
都是你可以维权内容

恩 我觉得理亏还是在你这里
你是签订了合同的
那么就按照合同的说法来看
你是真的违约了
首先签订了合同
那么辞职带来的后果就是违约
你想辞职 大家都知道
但是你必须有书面申请菜对
大家知道 但是并不能就说默认了
当你还没拿到审批的时候
就算你还是在公司
那么你那3天没在公司工作
理应是算矿工的
然后你说医院没给你打电话
护士长对你的管理只是监督
当你没上班的时候
他没打电话让你去上班
这个也不能怪他 是你自己无故缺勤
主要责任是不在他的
工资问题他也解释的合乎情理的
你工作超时 他也给了你相应的加班工资
人事当时给你说基本工资的时候
你能确定是基本工资1500么
你当时了解这个基本工资是附带了加班的么
也许当时有点误会
我也遇到过
后来也慢慢了解到
错在当时并没约定好基本工资的工作时长
这个责任双方都有

你的问题我刚才看了,我跟你说几个事情,
我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是政策,不管是哪个单位,哪个企业,他都要有实施的对策,也就是针对我们的政策,所以你碰到这种情况很正常。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应该是按这条来的。你在试用期期间,也就是说你可以正常辞职,但是单位一定会给你找麻烦的,你最大的错误是在走的时候没找护士长说一声。
而你后面所说的都是客观理由,他们现在的目的是要否认你,不给你结工资,
如果你这三天没上班,而医院一过来有没有你谈违约的条件,或者是员工手册、行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