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38:57

这是许多人的误解,或者是误听,也有媒体宣传的原因。
2008年实施的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是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是母子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关系有这个方面: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际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狭义的劳动关系)在这方面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各个地区相应制定了实施细则,劳动部也发布过实施办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前是有劳动合同法的,但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各个地方的规定又有不同,所以也很混乱,因此,国家在今年制定了一部专门调整这一关系的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
二,因管理劳动力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体现为劳动法对劳动就业的规定,对劳动者休息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最低工资的规定等。
三,因执行社会保障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体现为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规定。比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劳动者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四,因组织工会和工会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对工会活动的规范,是劳动法的一个内容。
五,因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劳动争议反面员工与单位的协商,单位的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等都是劳动法的内容。
六,因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检察等是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之一。
可见,劳动合同法只是劳动法的一个分支,劳动法的内容是相当广的。

你们应该明确这几个方面:
1,单位的辞退肯定违法。
2,你母亲有权利签订无固定合同或者得到12个月补偿。
3,单位给的工资是否底于当地最底生活保障,当地规定不一样,可以查一下,如果确实低了,可以要求补发。
4,你们目前要做的到仲裁机构仲裁,申请撤消公司的辞退决定或者要求公司补偿,补发底于最底工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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