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是否就不会赔偿一个月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05:45
如题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属于以上的情形,那么你的资历每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是以上情况而是单位非法解除,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是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当然单位要有充分依据证明),那么你就拿工资走人,没有任何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公司出具相应证明 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
2。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需按你工作年限( 1年=1月工资)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