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违约金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24:14
是这样的·我在今年3月时在学校和公司签了学校统一的就业协议(也就是三方协议),上面要求在我毕业后得在公司呆3年(到2011年),不然就交1.5w的违约金~~8月份我和公司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感觉在公司没什么发展前途·想辞职~~如果我真要走~~根据新的劳动法·我得交违约金吗~谢谢~~希望学法律方面的高手给解答解答·~
现在大学生不是在毕业时有个就业协议嘛·当时我们签了学校统一的就业协议后,公司还叫我们签了个补充协议说是得在公司工作3年·~不然就叫违约金·~现在档案在公司·不交钱,公司不放档案~请教怎么解决·谢谢·~~

今年3月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显然,你们所约定的违约金是无效的,你们的劳动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所以你辞职,无需缴纳这部分违约金。

与他们讲清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还是协调不成,就去劳动仲裁。

你不用缴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用,你才用缴纳部分的违约金,而且是按工作时间比例分担。
保密协议、竞业协议之类的协议,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则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除此之外,不用赔偿。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主要看劳动合同上面是如何约定的,还有你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多年以前有单位委培的情况,现在不知道有没有,

现行劳动法规定上应该是不能收取违约金的,除非是培训费,可能会扣除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