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道关于经济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51:26
案例分析题
一、2003年1月5日,上海。朱某因醉酒昏厥而需送医急救,但出租司机陈某在得知朱某是因醉酒昏厥并且发现其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状时,即以其会弄脏车辆为由拒绝承载,无奈之下,朱的家人只好另找车辆将朱送到医院。当朱某入院急诊时其心跳已经停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朱某的家人将陈某及其所在的某汽车服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问题:1、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那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二、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雨,被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问题: 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为什么?
4、甲能否要求退车,为什么?
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为什么?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为什么?

材料分析题
材料1、作为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消费者主权的基本含义是:在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最终的决定地位,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不是由生产者自身决定,而是由最终的消费

案例分析题的解答要领:
1,在中国目前法律条文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要死扣法律条文
2,大事化小,小事循法再推断.
解答:
1、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实际运用中运输合同的确认需要双方辩论举证,这种事情谁的律师强谁赢。就理论题目而言,“以其会弄脏车辆为由拒绝承载”这句话就说明了运输合同成立,而且不存在争议,因为争议的是拒绝承载问题。按照时间顺序当运输合同成立后才有找理由拒绝承载现象的出现。这是个事发秩序逻辑的问题。至于可能的合同形式的疑问,口头承诺也是合同的形式。
2、如果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那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一般理论上可以撤消合同,前提是与司机订立合同的人对司机所作的陈述与神志不清的乘员情况不符合。如果符合,在乘员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司机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上是不能撤消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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