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问题,公司倒闭不赔偿员工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51:20
我们公司由于效益不好,现在就快临倒闭,但是由于当时所有的员工都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公司是否就不用赔偿员工的工资呢,请了解劳动法的人帮帮忙,谢谢!

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就可以了,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员工未签合同的两倍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收集证据:劳动关系建立的证据(如工、考勤、工资单等);以月工资的证据(工资单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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