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0:14:38
原因是跟经理发生冲突.让我直接周一过来办离职.我是否能得到补偿金?应该是补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签合同了,签了三年的.在公司10个半月了.
现在公司离职通知也没给我只是口头周一说的,现在又说口头的不算了.我的工作已交接了也没人签字.一直拖着.我是否还得天天过来上班.上班的话还继续做我的工作吗?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急!急!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可以得到未提前通知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工作了10个半月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得到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关键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理由,要确定下来才能看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
不用这么着急.
首先在办理离职的时候让公司确认解除你的理由,当然要书面的.
其次,如果是无理由解除或者解除理由本身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过这里面有点小诀窍,目前劳动争议的起诉时效是1年,你大可以过几个月等自己进在公司的时间超过1年再去申请仲裁,仲裁标的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的,可以要求仲裁调解其支付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性收入并支付本企业年限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不要主动辞职,那样就没有经济补偿了。

如果是公司辞退你,要有正当的法定理由,如果没有法定解除理由的话,属于公司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