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2005年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现在第三年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8:40:23
亲戚是个法盲,2005年一场债务官司,他是第二被告,他没有出庭,一审判决要他还钱。他本与债务无关,也就没有理采,也没上诉。现在是2008年过了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有几个相同的债务官司(不同的债主,其它都一样)判决都与他无关。2005年那个判决明显是有错误的,现在对2005年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要申诉还是抗诉?申诉可能过了2年了,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但法院院长自已发现错案是否可以要求再审?可能也过了向检查院提出抗诉时间,但好象检查院自已发现有错案向法院抗诉要求再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知道如何好,请帮助给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法。谢谢~~
我亲戚是在一个朋友自已开的酒家的做主管,酒家倒闭了,给酒家供货的各供货商没有拿到货款,送货到酒家,大部分是我亲戚签收的,所以供货商在告酒家老板的同时,也将我亲戚列为第二被告。2005年那个案是按谁签单谁还钱判了我亲戚要还钱,但之后的供货商再告时就没有再判到我亲戚要还钱了。事情就是这个,所以我认为是有明显错误,但不知是“事实认定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现在我亲戚要提供哪些证据能够让法院院长或检察院认为案子是错的呢?谢谢chitangwei的答复。

1、你说的不错:由当事人申诉、申请抗诉都已经过了时限;但法院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检察院发现错案提起抗诉没有时限。
2、你能走的也只能是这条路,但这条路不好走:你如何让院长、检察院确信那案子错了呢?
3、“2005年那个判决明显是有错误的”:怎么明显?你有证据证明是事实认定错误、还是能确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你亲戚怎么会同时摊上这么多官司?不会是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上车户出的问题吧?如果有证据,想办法找法院院长或检察院吧。

补充:
1、你亲戚应提供他不是老板、只是主管的证据,那签单上只有他的签字、没有酒店的章或是其他能证明他是为酒店收货的东西吗?如果那张单子只是他一人的签字、而其他单子不是这样,判决让他还钱就没错误。
2、他是公司主管,如果2005年的案子判决让他还钱也应该只是连带赔偿吧?因为他是第二被告。最好的办法是让老板还了钱就没事了。
3、如果有证据他是为酒店收的货,就是认定事实错误。你想办法把证据复印件给院长或检察院送去看看吧。

多跑跑关系吧。。。谁叫我们生活在中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