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违约的问题,请教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31:21
我租二房东的房子。合同里违约规定里写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我想为一下,如果我不想租了。那违约金是给一个月租金的20%,还是给一年租金的20%。

还有他是二房东,如果他没有通过房东的同意就把房子租给我了。我们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怎么说法不一?我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有什么条款支持吗?

1、合同里应该约定租赁期限,总租金就是这个租赁期限内的总租金。如果没有约定,就表明该条款约定不明确,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认定为无效,或者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2、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你不知道他是二房东,合同有效;反之,无效。

1、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如果租一年,就是一年租金的20%。
2、你的合同有效。

1、“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即按照你合同的期限计算,你们签订的租期多久,一共租金有多少,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总租金了。

2、你和二房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原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如果他没有通过房东的同意就把房子租给你了,合同没有效,原房东随时可收回自己的房子,你怎么这么大意呢?租房竟然不经过房主。你交了押金给二房东吗?合同总租金20%应该是年租金的吧。先两人协商,如不行损失又太大可联系原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