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份辞职,6月领到最后一个月工资,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51:46
我在职称书上写到“能力有限,未能胜任”,是否对自己不利?仲裁是否过了时效?

职称书上写“能力有限,未能胜任”而您又是主动辞职的,这只对经济补偿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您不能提起经济补偿的要求,但这与因未签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工资是没有关系的,也不会受到影响。

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您可以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至于怎么要求,这要由您在单位工作的时候而定,如果在不满一个月,您是不能拿到任何赔偿或补偿的;如果满一个月以上,您可要求实际工作月份数的双倍工资。

仲裁的期限为一年,您现在仲裁是可以的。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未过,
2.仲裁要点:要求公司支付自今年1月1日到辞职前的双倍工资(理由是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要求公司缴纳你上班期间所有月的社保金。

全部结清工资就算,没什么意思搞这些,你也没时间去拖,上面写的对你也不是好好的,你自己的也知道走得冤不冤这样的吗,

没签合同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