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受伤公司如何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02:59
本人工作时间是要出去的,前几天出去的时候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一下,汽车跑了(现在还没找到),左腿缝了五针,医生建议休息十到十五天,现在去医院的费用大概在七百块钱,问一下,这笔费用公司是否应该报销?是不是有病历卡和发票就可以了,还需要别的什么东西吗?
还有公司是不是应该给点额外的补贴?
本人在无锡

1.本人出事的地点与时间必须和工作性质相吻合。2。第一时间和单位 取得联系让主管部门知道已发生事故。3。门诊或住院病历、医生的 诊断证明。4药费由公司报销。5公司按正常工作支付工资。

嗯,工作期间出的意外事故也算是工伤,有发票和证明可以找公司报的,劳动法也有规定:
第二章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以及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都可以定为工伤,所以你的问题是可以找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