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29:45
我和老公将要离婚了,婚后我们买了一套房了,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会给我,但房子有代款未还清,其中有30万是老公公积金代款的,请问离婚后代款该怎样处理,怎样才能有利干我

这样贷款就是你还了呀。
因为本来房子产权有你老公一份,那么他就有义务去还贷。
但是他现在把属于他的产权给你了,那么相对的还贷义务就转移给你了。

还得请律师

法律规定未还清的代款肯定会由你来还,无疑.这类问题不用请律师,我就是专业的,卖掉房子还清代款,另觅新家,条件必须有房,不要活的太累。

答:房子的贷款属于您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清偿完债务后,再分割共同财产。现在您们已经离婚并分割财产,可以根据分得财产的比例,承担该房子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