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33:20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老板在2008-10-30突然提出公司要倒闭,但现实是老板在劳动局说是暂停营业,2008-10-31就给我们结算当月工资。留下一部份人在上班,当我们知道真相后,要求公司赔偿。
但是我在工作交接时有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其中有一项是文件一批。现在公司找不到劳动合同,要求我去公司找。
昨天公司有同事已经找了一天只是找到部分劳动合同,(公司只跟员工签合同但不买社保,也不给我们一份,也没有到劳动局备案)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撤消上诉,不然就要到法院告我(因为文件是我保管的)。
我的交接单上有主管签字,并说明已交接清,才给我结算上个月的工资,当时要求我们在领取工资时必须要人事主管签字说是已交接清才能拿到钱。(我手上没有那份工作交接清单,这件在公司)
因为我已经离开好几天了,现在公司找不到劳动合同,说要到法院告我?请问哪位好心人帮帮我,我第一次碰到这件事情,心里好怕。

首先你必须向所属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不仲裁的话法院是不受理你们的起诉的。他们的做法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接下来解释一下你的问题

第一,你们单位突然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如果此时解除的话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给与你相应工资双倍的赔偿金(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第二,你的单位没有给你们上保险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你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要求单位为你补齐所欠的社保。因为给员工上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你们单位为了规避法律不给你们上保险自然不敢去劳动局做合同备案。

第三,劳动合同你自己没有保留一份说实话你也有一定的责任在内,因为合同是一式两份的,你自己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保留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第四,你不用太害怕,公司说要告你是在吓唬你。你觉得他会花大笔的诉讼费搭进去人财物力来跟你打官司么,他最终的目的是不让你去纠葛你们之间的劳动纠纷。至于你和公司交接这方面有很多谁都说不清的问题,法庭是讲究证据的,你们之间现在很多东西是死无对证的,况且这本身就是个不正规的公司,他告你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来,他很多方面是理亏的,比如没有交接单,即使有交接单没有你的签字,即使有你的签字没有写明交接过哪些东西……法院也很难支持他的。

第五,最后提醒你一句,通过这件事要长个教训,凡是签字的东西自己手里一定要有一份,记得时刻保护自己。

最后祝你顺利。打很多字很辛苦,希望能被你采纳哦 o(∩_∩)o...哈哈

别害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