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因交通事故而死忘,但车主和司机逃走,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00:53
两年前,我姐夫因交通事故而死,车主已确认,在肇事车辆的驾驶室里有一本驾驶证.车主和驾驶证的所有者均逃逸.交警部门的负责人说,车主只负民事责任,不能批捕,也不能通缉;驾驶证的所有者只嫌疑人,证据不足,也不能批捕和通缉.事情已经两年有余了,为此我们家已经焦头烂额,债台高筑,但至今毫无结果.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谈一下我对此事的看法,谨供参考!
  此事可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肇事司机所承担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根据你所述情况,肇事司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决方法:
  1、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公安机关不立案,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向人大反映此事,要求及时解决。
  2、待肇事司机到案后,公诉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不用交纳诉讼费用)。
  注意:
  该案的追诉时效不能超过五年,否则,这个司机就成为我们通常所说的“逍遥法外”。
  二、肇事汽车车主所承担的责任:
  我认为,肇事汽车的车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虽然钱财的多少弥补不了你们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这也是你们的权利。
  解决方法: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的姐姐可以直接以车主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需交纳诉讼费用,如你姐姐生活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但需居委会等机构开具证明)
  以上看法,希望能为你带来一定的帮助!
  祝你们早日解决此事!

到他们的上级部门或检察院投诉,要求立案侦查,抓捕肇事逃逸者。

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