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被处罚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19:26
我的公司是一个合法的文化交流公司,经营项目有英语培训,我的一个美国朋友在中国有合法的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每到周六日他就来我们的公司教中国人英语,前几天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来我公司调查,说我们非法雇佣外国人,并处罚我们9000元,我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第一我们如果有错误,应该先警告再罚款。第二他们没有拿出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不允许干兼职的法律文件。所以我不服,请问我的想法是否合理,请清楚这类问题的专家朋友帮忙解答谢谢大家。

你的两个说法均没有法律依据。

  一,法理上从来不存在应当先警告再处罚这种说法。

  法律是明文规定的,非法雇佣外国人是违法行为,相应的法律规定非法雇佣行为要承担其行为相当的责任。警告或罚款,甚至拘留是对一般违法行为的一种程度不同的处罚方式,不存在先后顺序。

  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根据一般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轻微违法行为只需要警告,如果是普通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罚款,如果是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拘留并处罚款。

  警告、罚款、拘留之间并没有所谓的先后顺序,公安机关并没有义务先警告再罚款,因为法律是公开透明的,公民在实施某项行为的时候,如果不知道是否违法,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或自己上网查询法律规定,或者咨询律师,而不是要求执法部门发现不合法之后先警告再处罚。不了解相关法律不是违法的借口。

  二、你公司显然从未申请雇佣外籍人员,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和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与外国人是否有工作签证,是否允许干兼职毫无关系。

  我国政府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即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后,方可聘用。聘请外籍人员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否则肯定属于非法雇用外国人行为,依法应当处罚。

  外国人有工作签证不代表可以在未申请审批的单位工作。这与是否可以兼职无关,你单位未申请审批就擅自聘请外籍人员,本身就构成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外国人是否可以兼职这个问题不是处罚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我国政府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即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外国人就业证只能针对申请其就业的用人单位,不得用于其他用人单位,其他用人单位要申请该外国人兼职的,应当也提出申请,办理相应的外国人就业证,否则当然属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