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2:21:23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了,从2005年10月到2008年11月30日,公司在2008年10月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1月工资照付,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我提供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个月的工资,不包括11月的;
劳动合同法有相关的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应可以得到3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