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比购房合同减少一个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43:45
我家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和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是共有买受人,现在我们已经在房管局的备案处,撤销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变成我一个人买受改房屋了,但是购房合同上并没有改。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产证上面是否只会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以购房合同为准写两个人的名字。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还有不是很明白的地方,办房产证的时候不是要看购房合同的吗,而且要将购房合同收回到房管局,那么是不是说明办房产证的时候是要参考购房合同的?,既然要参考购房合同,那么合同上的不改过来,能够只按照房管局备案信息来办房产证吗?

合同不需要改的,如果你已在房管局撤消了另一个人的名字,那房管局的档案记录上就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出房产证的时候也就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补充说明:如果你们现在房子还未交房的话,你可以要求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帮你们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工作人员会要求原合同上署名的人员到场确认,如果你们现在是二手房屋的话,那就需要草拟一份协议。内容大致就是因故撤消一个名字的内容,并到当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费用大概200-30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