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开了,应该有哪些补偿? 补偿是以什么表准计算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01:00
公司没有与我签合同,,需补偿我双倍工资..我想知道双倍工资是按什么标准补助的...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200...试用期后为1500..我8月18号进入公司..做到本月的21号..除些之外养老保险是否还需帮我补交..以及再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半个月的工资又是怎么计算的..
我在本公司做了3个月..公司补偿我2个月的双倍工资..是不是其中一个月按试用期1200的工资补,,另一个月按试用期后的1500补,,还是都为试用期时1200补,,,

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月工资的两倍支付补偿,即你工作三个月应该按每月的工资的标准补偿。
工作未到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1500*2=3000元。

你离职后社保就停止交了,以后找到新工作,新公司重新开始交。帐号不变。

你可以参照最新劳动发在网找就OK了

由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8月18日到11月21日,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按照试用期后的工资标准,即1500,支付你2个月双倍工资,即1500*2=3000。当然公司依法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等,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
至于你说的“再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你的情况并不满足得到这种经济补偿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由于你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所以你不适用;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要在你不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你才能得到经济补偿,但你的情况是被公司开了,所以也不适用。
所以你只能得到双倍工资,以及要求补交养老保险等的权利。

转正后的工资的2倍.公司是肯定要给的.
注意,也要保留一些你在那公司工作的证据.免得公司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