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紧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42:51
我原是交警队的一名协勤,最开始我在一大队工作,后因工作变动又把我掉到四大队工作。于2008年9月5日晚上因在家不小心摔断了一根手指,所以请假在医院治疗.9月12日,接到通知叫我到一大队报到,说把我掉回一大队了。到一大队之后一大队以各种理由拒绝我到一大队工作,而后我又几次找到支队长,支队长都说他会处理,会给我安排工作,叫我等通知.但是现在已经是11月25日了,仍然没有通知,而我的9月份到11月份这三个月的工资都没有发给我.我想单位是在逼我自己辞职。
问:1、我可以向单位索要9-11月份的工资吗?
2、如果我辞职单位会索赔我吗?会索赔我什么内容?
3、如果单位辞退我,会索赔我什么内容?

1、我可以向单位索要9-11月份的工资吗?
当然可以
2、如果我辞职单位会索赔我吗?会索赔我什么内容?
你自己辞职单位怎么会索赔你?不会
3、如果单位辞退我,会索赔我什么内容?
单位辞退你的话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外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建议你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

当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一个月内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目前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辞退。

1、可以索要工资。
2、自动辞职,单位不会所陪你,签订了固定劳动合同中规定违约赔偿的除外。
3、单位辞退你不会索赔你,但是如果签订了固定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辞退违约情形有赔偿的,你可以索赔单位。相关法条如下: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