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企业辞退该要的补偿有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38:39
我从2007年7月在一家企业工作,2008年1月1日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在奥运期间,公司业务萎缩,9-11月在家待岗(9月给了基本工资),现在(11月27日)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要什么补偿呢!!!

没什么好要的了,工龄也不是很长,起码上了三年才会有那么一点点补助
那么久没上班了,找工作要紧不要在这方面花自己的时间了,

辞退补偿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该将11月份以前的工资全部付清,
再补偿你一个月的薪水。

违约金 还有就是多支付 两个月工资

工资结清,还要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由于劳动关系形成于2007年7月,还应当有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