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二倍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51:0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是不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用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高手指教,先谢了.

没这回事,必须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合同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错,但还有一条规定是说,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也要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没和你签合同,从你到公司后的第二个月起都要付你双倍工资,当然,这得要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如若仲裁不服还需要到法院解决.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是不用支付双倍的

用工超过一年还不签合同,那么自动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自然是没有双倍工资了

劳动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劳动合同是一年一订立的,如果超过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视同下一个劳动合同期未超过一个月.明白了吗?照样支付双倍工资.

需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要求单位支付入厂之后第二月到第十二月之间的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需要支付,同时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