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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2:36:07
1、2007年10月,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定货物买卖合同出售一批机电产品,签定合同时中方告知美方:该批货物将转售土耳其。2008年1月,中方公司收到该批货物预转售时发现,该货物土耳其价格走低,而在意大利价格涨幅很大,遂于2008年4月将该批货物实际转售意大利C公司。在意大利C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以后不久,意大利D发现:C公司进口的该批机电产品中涉及其两项发明,其中一项在中国和意大利均获得专利权,另一项仅在意大利申请专利并获权。
问题:
(1)意大利D有权向谁主张专利侵权?为什么?
(2)若意大利C公司被意大利D指控侵权,其侵权损失能否向中国B公司追偿?为什么?
(3)若中国B公司被意大利D指控侵权或被意大利C公司追偿,其损失能否向美国A公司追偿?为什么?

2、2006年12月,中国A公司与法国B公司签定CFR合同出口300箱蚝油,为转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法国B公司为此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2007年3月,中国A公司将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质量和数量要求的300箱蚝油交给新加坡C远洋运输公司承运(提单载明受《汉堡规则》调整)。5月初,法国B公司在目的港码头收货时发现,300箱蚝油均出现碰撞碎裂损失,经查,损失发生是因为运输途中承运人航行过失船舶碰撞所致。
问题:本案货物损失应当由中国A公司、法国B公司、新加坡远洋运输C公司和保险公司中的哪个或哪些承担?为什么?

题1:1, 要求中方、意C赔偿

2,可,卖方应担保权利上无瑕疵

3,否,未约定的转售第三国

题2:CFR 船舷风险转移,一切险包含碰破,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汉》废除了承运人航行过失免责,可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