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及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46:46
我在公司里已经一年多,从转正之后,公司就给我买社保,每个月自己出86元,剩下的公司出,最近金融危机,公司裁员,有可能会有我,如果从公司辞职之后,我不想再续买,可不可以取出我之前买的,公司给我买的那部分能取出来吗,
按理说,公司辞退我们,最少该多付一月工资,可因为劳动合同没定下来的缘故,一直没有签下来,但公司从我转正后就开始每月扣我押金,得押三千为止,没有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不续保,只能取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公司交的那部分取不出;
你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还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与其存在的劳动关系以及起始时间,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卡、人证等,就能依法追讨2008年2月份以后的双倍工资,当然也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另外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扣取你押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应该退还给你,但你得拿证据证明你被扣的钱的事实。
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好
1.社保不是商业保险,个人是不能续买的,你之前交的部分是不能取的,等退休后有养老金拿,单位的部分是交给社会做统筹的也不能拿的。
2.没钱劳动合同要付支付双倍的工资补偿金的。
参考《劳动合同实施条列》: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押金肯定是不合法的。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注意收集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员工吊牌。或者拿着录音笔跟你们老板聊聊合同的问题。最后上仲裁的时候就主动了。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