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业律师一个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10:49
父母的遗嘱里提到原本给A(某子女)的大笔遗产被他先期提走。而这份遗嘱又因不完全符合法律要件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那么这被先期提走的大笔遗产算不算法定继承分配的遗产?现在只剩下其他子女可以继承的遗产,A可否参与分配?
如果父母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被A偷走并在法院上称遗嘱不存在怎么办?当时父母家中没有留人(其他子女和亲戚都去办丧事了),A破门而入,将所有的材料证据拿走了。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吗?他提走的东西包括现金和大量珍贵的邮票。现金可以算是借,那么邮票呢?

那要看A提走时他的父母是否在世,如果还在世的而且对于A的行为没有异议的,那么则视为赠与,该部分款项作为A的个人财产,其他的财产仍然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A同样可以参与继承;
如果是已经去世了,那么A提走的款项必须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不能由其个人独占。

补充回答:
遗嘱偷不偷对A来说有什么影响吗?你的前提不是说遗嘱无效吗?关键是他取走的那笔财产是什么性质的。
严格来说,A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可以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挟他将拿走的东西交出来,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和顺序继承。

要看这个谓的提走是什么性质的了。如果是父母生前以赠与的方式给他的,那就不属于遗产了,也不会再分割。
如果不是,一般则属于遗产,遗嘱确实无效的,应法定继承大家共同分割。

如果父母还在世,首先要让父母明确A当初拿走的钱是赠与还是借贷。如果已经去世了,而双方又没有证据,那么认定为赠与的可能较大。如果大家都分开过了,作为父母的财产,可是主张是借贷!

算,可以,
到法庭上主张的一方要举证证明,比如说有人证,物证等证明A偷走遗嘱,拿走财物,否则A不承认没有意义.北京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