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屋问题土地问题!重奖!(不要开玩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19:06
我在1997年12月13日买了王某三间房,同时王某自愿将原有的土地荒山全部永久无偿转让给我经营。并立有协议和中间人见证。但是因某种原因当时我没有到村里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现在国家需要占用我的部分土地会给一部分的土地赔偿金,但王某声称我们的土地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赔偿金应该归他所有,并且声称土地和荒山我们只有经营权没有转让权。请问哪位网友能告诉我他说的是否合乎土地法的规定。我该怎么办?(急!)

不管你们私下还是政府来说,对于土地荒山,你都没有所有权,仅仅对于个人来说,你有使用权。
房子这事就不好说了,因为你没有政府的官文。

你如果是王某本村本组的村民,你完全有权要求享有征地补偿待遇.如果不是这样,就很成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