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14:33
您好,我是08年3月19日上班,11月29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没用社会保险,一天10个多小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没有多一点工资,这种情况已经不在那干了,可以所要经济补偿金吗?而且这个月克扣了我一半的工资,说是我工作表现不好,他这是不正当理由

根据您的陈述,您可以所要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您哈还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一要求单位支付给你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是要求单位补发工资以及补偿金;
三是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

同意二楼,但你首先要提供证据:工卡、工作证、工资条等等

11月29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还要看你们当时协商解除时是如何书面约定的。

其他的观点同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