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35:08
我2006年6月进公司,12月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公司将要裁一部分人员,我想知道,假如现在我被裁掉的话,公司该给我多少赔偿?求高手给我支支招.

按照你的工作时间看,公司需要支付等同于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如果没有的话,需要另外支付您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多给你三个月的工资。
以前交失业保险的,也可以领保险了。

06-6到08-5月为两年,08-6月-现在为半年多。应支付3个月补偿金,补偿金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按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应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约6个月的工资。至于还有没有其他项目赔偿/补偿,题述不清楚,不便枉论。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应该从06年6月起算工作时间,你已经为公司工作了2年半多,因此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补偿,如果公司不提前1个月通知你,应该多给你1个月工资的额外补偿。如果公司没有客观理由的话,你可以拒绝被裁,否则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公司可能赔偿你工龄工资补偿的2倍即6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