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4:16:28
请大家帮个忙!急!我是07年四月入职的,最近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金融危机,要裁员了。但是公司还不想给我任何补偿,我想了解一下,将近年底,本来要有13薪的,公司这么做我还能得到吗?按正常处理,应该得得什么样的补偿!!!谢谢大家了。
谢谢大家的回答。我想知道如果现在通知,一个月内让我辞职的话,还有怎样的补偿?立即辞退又有怎样的补偿?还有什么叫书面的补偿呀!如果公司说我能力不行,怎么办!有什么作为依据?

07年4月到今天也就是1年半以上了,
那么你能得到的补偿是:
1:2个月的补偿金!
2:还有1个月是这样的,假如你公司是12月16号通知你的,那么12月16到1月15这个月,你跟你公司人事说清楚了,问他们这个月工资怎么给你,是工作交接完就发你一个月给你呢,还是必须要上完1个月班,才能给你1个月工资!!
要是他要求是必须上完一个月班才给你1个月工资,那你就给他做1个月的工作交接!!
也就是说你应得到3个月的补偿!!记得拿好离职证明,没给你出书面(要有签字盖章)的补偿金之前不要签任何字!!
祝你好运了!!把劳保怎么转的问清楚了,不要到时候换家公司麻烦!!
还漏了点,你说的13个月工资的事情,要是你合同清楚写着1年发13个月工资的,那么现在裁你,他们就必须按比例发给你!!要是那只是公司的福利,那么就可以不给你了!!

你合同期间都没有说呢
新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违反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或者企业破产倒闭,否则你可以辞职,企业无权解雇你
如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去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都设有劳动监察部门,专门处理这种纠纷的,会按照你的实际情况得到相应的补偿。

你的公司没有权利不出补偿就辞掉你。08年起执行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你原本签的是1年合同也要到明年的3月底才能让你走,如果中间有特殊状况必须对你做出1~2个月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