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09:44
你好!我在今年与中盛宜家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附属条写明了在我租满半年以上,如果不在租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盛宜家物业管理公司,成功转让后就退我3450元押金,现在那房子12月1号就有人住进去了,中盛宜家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扣我五百元,说这是“工本费”。合同都没有写这些费用,只要我住满半年以上成功转租就退我押金。后来找了消费者委员会来调节,他们受理我的案件,但是没有执法权,我接下来该怎么做好!

这个扣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既然合同没有这个约定,这个物业公司就没有任何权利扣除押金,这是违约也是侵权,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把钱要回来。

找电视台试试喽,你就是打官司也要耗时间耗钱,而且即使法院判了执行也是问题,也许媒体能起点作用,不过现在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