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劳动争议请求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37:31
08年6月底,我应聘进入现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约定月薪2000+销售提成
公司每月按时打到卡上,其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中7月份时公司其他销售人员统一签过一次合同,但是没让我签),而且也从未代扣代缴
过社会保险.....

这个月初公司以业绩不佳为由,口头通知我主动辞职,并从当天停止一切手头工作。后来从其他同事那里得知,是经理让他亲戚来上班才让我辞职,因为我是最迟一个来公司的。

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可以请求哪些事项,请专家指点,谢谢!!!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申请要求的事项包括:
1、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自8月初至你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
2、要求单位补交你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3、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以上月工资为标准);
4、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半个月工资(你的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

希望你能用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祝你好运!

1、“不知道可以请求哪些事项”:
(1)要求补缴从入职起的社保。
(2)从你工作满一个月之日起每月的双倍工资(不签定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双倍工资)。
(3)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应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但,因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所以经济补偿金也应给双倍。
(4)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还应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5)经济补偿金不是你的工资数,而是此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2、“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以上事项,能和公司协商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实在不行的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走行政程序比仲裁要快,仲裁很费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