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有一手 让我自己走人 公司没责任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2:09:32
我在一家医疗整形医院市场部上班,现在公司说我这个职位以后撤掉了,让我去做前台,医院前台叫做导医,我刚开始应聘到这家公司的时候就是导医,后来调到上面来了,现在说要把我的位置撤掉,还要我去做导医,那我要是不肯的话就算是自己辞职的,请哪位懂法律的人帮帮我,公司这算不算解雇我啊?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啊?因为我自己走的话就算是辞职啊,公司没有责任的。那裁员的话公司是要给我报酬的,所以我应该怎么办啊?大家帮忙想想办法吧?谢谢啦!

您好!您与医院肯定签署了劳动合同,您若满六个月职龄的话,可提前30天通知元院方离职,或者您熬到合同自然终止的日子,所以如果合同未到期的话您就先做导医,这样的话不算违约。医院方面的经济补偿是根据您在职的职龄决定的,如果您在职每满一年享受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1个月,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按一年计算。另外,离职前您还应核对社会保险的年限,看企业是否有落缴行为,如果有就应自您办理离职手续前一并补缴齐全。

公司这么搞也够狠

现在的人嘛,都是这个样子的。我早以习惯。

千万不要自己主动走
如果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里是让你作导医,那你就得做。做到让公司主动炒你,你就可以拿赔偿金了

工作了多久啊,新法规定自己辞职也可能得赔偿的

那你也可以做其它职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