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关于担保证上签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05:53
欠款人写了个纸条,我爸只是在担保人上签了字,内容都是欠款人本人写的,但是那个最上面写的标题是担保证而不是欠条,那我爸是不是必须把钱替他还了?怎么都脱不了关系了???大致内容如下:
担保证
×××欠×××10万元,于2008年1月30日前归还,,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归还,债权人与本人自行解决。(这些内都是欠款人本人写的)

欠款人:×××
债权人:×××
担保人:我老爸
当时欠款人跟债权人因为12万打过官司 他们的房子也被封掉了 但法院判下来欠款人给债权人4万元 那是不是代表之前的12万已经作废掉了 他们其实已经还清了》 欠款人胆小怕事 债权人是在恐吓的情况下逼对方签下了担保证的 欠款人前前后后给了债权人有20多万了 但是债权人每次都没给欠款人收据 现在找不到欠款人 他们就找我爸来要钱,而欠款人的爸妈说,早就不欠债权人钱了,债权人每天让三四个混混在我家门前捣乱,恐吓家人,这么做是不属于在敲诈吗?

按照《担保法》第十八、十九条规定,你父亲是连带责任担保,也就是说要债的可以不跟欠债的要钱而先跟你父亲要,当然,无论怎么样如果债权人跟你父亲要了钱,你父亲都是有权要欠债的人还给自己的,前提是欠债的人还得起,有可能还需要进入诉讼程序。也有可能你父亲是被欺骗或者有其他情况,具体如何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