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劳动争议的处理问题,希望朋友们帮忙。可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21:15
这里面涉及的一个培训纠纷、拖欠工资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赔偿问题。很简单的说下,因为比较急。
麻烦各位大虾们多多帮忙。
首先是培训纠纷,我在之前缴纳押金1000元,和老板口头约定了服务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PS: NEVER。NOTHING !!!!),1年,老板说1年后,我的押金会退回,虽然不是很愿意,我还是缴纳了押金,当时拿到一份收据,只是没有盖章。
当时我应聘的是服务经理,做的也是服务经理的培训,可是我回来后就变成服务顾问了,老板的要求竟然比服务经理的还高,连员工的内训我都要给他做。
老板后来找到我说,我没过,需要再交钱自己去重庆培训,我没有答复他。12月23号的时候,老板给我最后通牒,我当时就离开公司去劳动局了。为什么,第一,月薪多少抛开,快2个月了,公司一次工资也没有发过。二,我身上背着太多职位了,仔细数4、5个,因为员工用公司电脑上QQ,我又被罚款,说我没有尽到监督责任(有一个职位是信息员)。。。三、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四、我所就职的维修站是黑站。五、老板娘故意当我们面说,这些人,就知道要工资?火大!妈的,当我们猪啊?12月了,工资还刚发到10月份的,搞的我们欠他们的。(第五个上不了台面,只是个人发发牢骚)
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问下大家:
1、我现在是投的劳动监察,快一周了,我想知道宿迁的劳动监察一般的调查周期是多少的,什么时候能够得到答复。
2、当时我先找的宿迁劳动仲裁,得到的答复是现在不受理押金、工资和社会保险相关的案子,只有赔偿。是不是这样?(个人感觉仲裁是不是有点太清闲,会不会有行政不作为之嫌?如果有,死也要举报!)
3、我的工资问题,就上面的“监督不力”的罚款,我有没有规避这个罚款的可能,我这样说可以不可以:总公司规定所有职员不可以一人多职,老板违规在先,罚款不成立,是否可以?
4、我想在劳动监察完毕后再去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试用期后没有和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样做可以吗?或者其他的赔偿,如果可以请大白话告诉我!(比如拖欠我工资),那么这个是劳动监察来处理还是仲裁来处理的?
5、还是关于整个培训费用的问题,我离开公司有很多正当的理由(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我工资等等),我个人感觉我自动离职这块,法律上还是有支持依据

首先,仲裁的说法有问题,发生关于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受理。你可以提起书面的仲裁申请。

其次,因为劳动法律规定公司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培训费,也不能扣押员工的证件。故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最后,如果你的仲裁申请不被接受,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是10块每人。

律师费是个人收费,你可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了解。
1、公司收取押金1000元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违约金问题。因为公司违约在先,如:收取押金、不签劳动合同、欠发工资、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等,所以不存在你违约的问题。
3、公司罚款,是否有明文规定,

问题又臭又长
提问要精而简

首先,仲裁的说法有问题,发生关于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受理。你可以提起书面的仲裁申请。

其次,因为劳动法律规定公司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培训费,也不能扣押员工的证件。故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最后,如果你的仲裁申请不被接受,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是10块每人。

律师费是个人收费,你可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了解。

1、公司收取押金1000元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违约金问题。因为公司违约在先,如:收取押金、不签劳动合同、欠发工资、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等,所以不存在你违约的问题。
3、公司罚款,是否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