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纠纷仲裁的过程中,已签了和解协议,裁决书出来还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49:16
由于公司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购买社保,我在10月份向劳动局提交仲裁书要求赔偿双倍工资15000元,11月份在劳动局经过开庭辩论,也没协商好,在前个星期因为我等钱用,所以接受了公司只补偿4000元的条件.
前个星期六到公司签了一份简单的双方愿意用4000元和解的协议,星期一公司就把4000元打到我银行帐号上了,后来劳动局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填一份表(可能是和解书),因为有事我就没去了,直至今天早上劳动局打电话给我说裁决书出来了,叫我明天过去拿.
我想问我已经领了公司的4000元,裁决书还有效吗?
我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你不去领的话,裁决书也会用EMS方式邮寄给你的。裁决书应该是跟着你们的和解协议走的。。

理论上说,达成和解后,裁决书就么有效力了。

一般是有效的,除非你签订了一些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