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56:22
我与我妻子由于感情不和,现在她提出离婚,我们有一处住房,房子为公房,是我母亲出钱给我们买的,我母亲手里还有我当初买房子时和她借款的欠条,我怎么做才能不丢失房子,另外我们还有孩子,,孩子已经18周岁了,在外打工,这么多年我一直是出差,和孩子的感情比较生,如果孩子跟她母亲的话是不是房子也要归她。
如果房子判为一家一半,我能否要求她给点经济补偿

房产证如果是你母亲的名字,而且她也没有文字性文件等说要把这房子给你们的话,现在这房子还是她的。你们离婚与房产没有关系;如果是你们两个人的话,应该是一人一半或者协商解决;如果是你孩子的话,也与你们离婚无关。孩子的归属一般是看一是抚养能力,而是孩子的选择。如果孩子跟她母亲的话,你应该还要给抚养费。

按我到理解,看房产的所有人是谁,如果房产所有人不是你们两个的,则你们离婚与房产归属无关。如果房产是你们两个当中一个的,则按婚姻法,按婚姻法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