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04:27
公司效益不好,本打算元旦开始放假40天,期间发一个月底薪。但后来公司领导变卦,谎称公司接到一订单,因此年假只放法定的3天,但鼓励员工请假。大多数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请假条,不打算回家的员工被领导以“大家都回去了,你们几个在这也不好上班。”为由被迫都写了请假条。这样,公司可以不发假期的底薪,可以省下每个员工2个月的全勤奖。
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
公司员工若去劳动局告公司听说要花很多钱,结果得不偿失,是不是?
谢谢了1

仲裁的费用很少,在北京是100元,其他地方也差不多。但你们的情况,仲裁不一定能成功,主要在请假条基本是自愿写的,另外,全勤奖属于奖金,这个基本取决于公司领导的决定,不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围。劳动法管工资与社保,不管奖金。

这不是违法,这叫奸诈我们不能把他们怎么样的,只能下次注意

这个也不好怎么=说,去问一下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起诉。

公司没有违法。

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