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56:47
我在一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所有权性质为私有。是92年的老房。去年我买来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当时户主的老公在外地,所以女主人说是到他回来后办理。但到现在一年多了我要求过户但男主人还在外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女主人的名字。现在女主人说他老公不回来,也不太同意卖,如果我肯再出5000元烟钱的话他让他老公的哥去冒名顶替她老公去签字,说他们长的很像,当然让我据绝了。她说真要是没办法我再把当时卖房子的钱退给我,我把房子还给她。这怎么可能,当时我们交易时的协议上写的很清楚,她负责帮我过户,现在给我来这么一手。请问懂得这方面的师傅告诉我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我如果到法院起诉 能不能把房子判给我。就算不能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因为我买来后对房子也做了装修,当时买房子时的钱大到是借来的,并有很高的利息。这些她是否应该赔偿。谢谢
没人回答吗

地局只认产权证上边人的名字,根本不需要男主人到场。看楼主这情况,卖方估计是要违约,你这个案例蛮简单,你和她协商不成,那就直接起诉吧,胜率99%,不过需要提前做点准备。
1* 装修房屋费用的发票,尽量开些高额的,法院会作为赔偿的依据。
2* 借款利息收据,赔偿依据。
3* 当时买卖房屋签订的合同,看看里边是否有违约条款。
4* 看看当时签合同时有没有产权共有权人的同意出售证明,这点比较关键。

买二手房是贪便宜实用,如果经济稍为宽松点建议购买正规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