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应得到哪些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0:30:20
单位以不配合过年加班,影响生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理由,要与我接除劳动合同。我应得到哪些赔偿?

你在公司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补偿金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理由成立,那么就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

如果你能够证明单位理由不成立,那单位需要给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