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案例分析14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04:41
某陶瓷厂用电超支,于是厂里的几位领导一起开了个会商量后,决定去偷隔壁钢铁厂的电来维持陶瓷厂的生产。
请问: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为什么?

1、此案应该不构成犯罪,虽然是用盗窃的手段,但是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为目的是维持陶瓷厂的生产,)
2、另外也不属于单位犯罪。因为假使构成盗窃罪,那么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没有法人。
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不是单位犯罪。

因为单位犯罪要有明文规定,盗窃罪并没有规定单位做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