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及补偿问题(请专业人事回答此问题)悬赏200分,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8:28:0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4.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内容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伤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业务结构调整及运营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公司服务、质量、业绩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1.在合同中这个条款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规?

2.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或者要求我自动辞职,我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是可以变向采用上面的条款,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调动我的工作岗位和薪资逼迫我自动辞职或者接受辞退?

3.如果公司裁员或我主动辞职,那么补偿如何计算的呢?

4.如果公司单方面无理由要求和我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补偿还是赔偿呢?如何计算?

2007.12.03-2008.12.03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
2008.12.03-2010.12.02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

1,不违法,。它这叫丑话说在前头。现实中,劳动合同没讲这些,实际上ABC三种事做了不少。

2,按劳动法第40条规定,就算是以ABC的三个理由,公司也要提前30天通知的。但你可以按第4个问题的标准去申请仲裁。因为公司一般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你达不到要求。别怕别怕
另外,公司擅自调你到别的岗位,你可以书面写申请要求调回原岗位和原薪资标准且不同意公司的擅自行为,记得自己留个复印件。这时,你就看公司如何反应了。哈哈,祝你好运。

3,裁员就等于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赔偿同4一样。你主动辞职的话,一是少了一个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代通金,二是不能要求补偿金二倍支付了哈

4,可以申请的请求事项,参考填写吧: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代通金X元 (为1个月薪水)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元二倍工资
3要求被申请人补缴X年X月至X年X月XX保险
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加班费X元
5要求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足额支付的工资X元
6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补偿金X元;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月薪计算,不满半年算一年。如果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按双倍计算。)

付上第四十条劳动法参考: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公司除了以这三个理由外解除劳动关系,都属违法。

现在裁员的真的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很多。离职前请三思。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