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原因辞退我.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09:04
我2007年2月到公司上班,这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到2009年2月5日公司无原因辞退我.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

1.公司必须从08年2月到12月给你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是从08年开始实施的),你现在已经视同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解雇你,要给你从07年2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解雇你,需要支付你1.5个月的工资补偿,08年之前的劳动时间归劳动法管,劳动法没有明确该怎么补偿,跟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定

3.先跟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时间的证据,工资条(这个最重要)、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明等,这样申请劳动仲裁才有胜算

1.从07年2月—09年2月,补“社保”;
2.从08年2月—09年2月,每月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3.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一个月的工资的“辞退”代理通知金。

首先,你要搜集工资条之类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果有书面证据的话,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外加补交劳动保险

没有签合同的话那你就得好好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