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0:08:40
我是和北京一家公司于2008年1月签到2010年1月至的合同。2009年2月7日告知2009年2月11日给我发了一张公司的通知因公司情况减员不在用我,但等我从公司要失业金等,公司却说你的保险是三月份交的并没有失业金,而且公司是为了在让你在其商场找别的商家才给你这样的通知,事实上公司是因你的两个月销售不好才辞退的,但我们公司发过相应文件,三个月销售最后一员的才给于辞退,我并不到三个月,请问公司是不是应该给于补偿,我该怎么样去说,以及失业金是怎么给补发的呢?
请尽过给于答复,谢谢!很急
我们的的保险是按800保的,实际底是1200块钱,我离职前的一个月是开1800左右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

公司没有签合同和交社保的

必须从09年2月开始到09年12月支付你双倍工资,跟你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根据工作时间给你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但是,时间从08年开始计算,你肯定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补偿,没签合同,双倍补偿,08年之前的工作时间,怎么补偿,那是归劳动法管,劳动法没有明确该怎么补偿,这个可以跟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定

还可以要求公司从你工作之日起补交社保

照你说的看,协商恐怕没戏了,准备好证据吧,申请劳动仲裁

以前的劳动合同、08年1月以后的工资条(这个最重要,有以前的更好),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明,只要你证据充分,肯定公司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