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217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31:37
我女朋友的妈妈因工伤去世后,他爸爸再婚,2年半后爸爸得病去世,留下遗产;遗产中有房子2处,一处他爸爸临终前说平分,另一处是在他爸爸再婚前买的,这处房产还要和后妈分吗?
除房产外,其他的分三份,奶奶一份,后妈一份,我女朋友一份,合理吗?
请帮忙指点一下,谢谢!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遗嘱情况下,按人数均分。

婚前财产,现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继母非要分一杯羹,母亲死后,女儿可以得到母亲所有产权的一半,父亲死后,再得到一部分,就是1/4+3/4*1/3=1/2,剩下的部分,奶奶有1/4,继母1/4。(好像是这样吧)

再婚后的产权,如果是父亲和继母的共有财产,那么女儿只能得到父亲那半产权的部分,1/2*1/3=1/6,剩下的奶奶1/6,继母2/3。

前提条件是没有遗嘱,没有人自动放弃继承权,按法律均分,现在继承遗产好像还有额外的费用,貌似是税还是什么的,忘记了,建议可以看一下相关法律条文。

不用。

这所房子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再婚不会影响个人财产

我不太懂这方面,就个人认为:如果有遗书或遗嘱的话,那不合理也没办法;如果没有,我觉得婚前的后妈不应该分

1.需要和后妈分,虽然婚前所购房产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最终都成为她父亲死亡时的遗产,如果她父亲立有遗嘱,则按他的遗嘱继承,如果他没有设立遗嘱,则根据法定继承他的配偶(即后妈),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资格继承
2.其他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上,如无遗嘱的前提下,那样分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