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不想做了,工厂是否要给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00:12
我于2009年2月13在阳春市凌宵泵业股分公司工作了十多天,今天我不想做2009年2月25日暮途穷我一分工钱,我很气愤,我不能这样白做啊,虽说是试用期,在装配车间上班,在那里也没有什么学的,只有苦力工,我想拿回点应得的报酬,我应该怎么做????

可以拿到工钱的,按劳动法来说,只要你帮他工作了,不管是否试用,合同就已经成立了。

实际:我这边的话一般工作2、3天是不给工资的,你要闹,公司也能堂而皇之地说那只是考核期,法律上也是空白,拿他没办法。不过一般人也有很多懒得拿这3天工资。我这边是杭州,情况一般也就这样,不知道你那是什么地区,听说广东那边的土老板说不给就不给,要么扣你一半工资什么的都有,也要看地区管得如何了。

你都工作十多天了,当然是要拿回你的劳动所得。钱是一定会给的,问题是会给你多少,什么时候给,这个就要你自己去争取了。

有合同没有~~~上面应该写明这些问题的~~~
自己看~~~没有签订合同~~~那只好去仲裁委员会了
PS:不过仲裁花的时间和钱很多就是了

当然有报酬的,试用期也有使用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