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产权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52:07
房子的首付款是公婆出的5万,两年内还清剩余贷款。由于工作性质我的收入比老公高很多,几乎所有贷款都是我一人承担付清。如果要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公婆给的5万是否属于目的性赠与。房子是05年5月多买的,当年6.1号领证结婚。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公的。

没什么好说的,看法院怎么判这5万元,
至于你说的你交的钱比较多,可以这么说,没什么用。除非你证明你丈夫在夫妻存续期间,你丈夫所挣的钱都花在别处了,没用在家庭花销上,
据个例子:你的房子20万,你婆婆花了5万,剩下的15万都是你出,但是你丈夫的工资都用在日常花销上了,这个房子还是你两一人一半(如果法院判那5万是你公婆赠与你两的)如果法院判决说这5万属于你公婆借你两的。那你酒只能拿(20-5)/20/2=3/8的份额
当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你多以点的补偿,

你们是AA制吗,如果不是,不管谁的收入高还是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此房的五万为婚前所出,则应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你是无权分割的。而领证后的所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房契的名字写的是谁的名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