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提出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8:30:09
我是私人企业教育工作者,我看见劳动法上写的,一周正常工作日是40个小时,但是我现在的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
有合同,合同上的工作时间也超过40小时,但是我们实际上班时间比合同上的还多.
并且,法定节假日也是没有放够的.
请问,我可以提出补偿吗?
谢谢各位关心我,怕我在单位上呆不下去.其实只有呆不下去了才会提出补偿并辞职啊.如果要留下就只有继续默默的受压榨.
我还希望各位给我多提建议,谢谢!!

还有,要多久就必须给员工买保险?

可以,我国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您的情况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情形,就算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也是违约,可以和单位协商,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

可以,我国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可以的呀。你可以去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他们会根据情况调查,计算出你一共多上了多少个小时,加班费多少,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一起算出来,这样你就可以得到补偿。前段时间国家就做了个调查了。新闻上有。不过向你这样的要求补偿正常都是无法在你所在的单位呆下去了

象你说的这种情况系加班,应支付加班费的,不是补偿。

提出来。看老板让你开路。。。。

可以提出。